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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双港镇工业园区B3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020-11-3 14:26| 发布者: 政工部| 查看: 3075| 评论: 0

摘要: 津南区双港镇工业园区B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河北华勘资环勘测有限公司1、概况 1.1项目概况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工业园区内,北至规划路,西至鄱阳南路,南至梨双路,东至规划 ...

津南区双港镇工业园区B3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主要内容)

——河北华勘资环勘测有限公司


1、概况

1.1项目概况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工业园区内,北至规划路,西至鄱阳南路,南至梨双路,东至规划路。调查面积约为86044.03m2。本地块未来规划主体部分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北侧小部分为综合公园,西侧与南侧小部分为街旁绿地。为保证用地安全,项目地块统一将按照最为严格的居住用地进行评估。此次调查区范围见图1-1

1-1  地块调查范围图

本次场地调查的对象包括目标区域内的土壤、地下水。土壤调查范围包括地块内的表层土壤和下层土壤。地下水调查范围主要为地块内的潜水含水层。

1.2地块土地使用历史及现状

12005年之前,场地主要为农用地,周边也以农用地为主,根据人员访谈信息,该区域农田主要使用蔬菜大棚种植蔬菜。场地内仅有一家食品厂— —天津新岛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分布,新岛食品西南角有一坑塘,地势低洼,积有雨水,根据生产工艺分析,该企业无生产废水排出;

22011-2013年间,场地所在区域进行全面整理,新岛食品发展有限公司被拆除,临近坑塘也已干涸,后使用地块内填土将;

32013 年开始到调查时为止,场地处于空置状态,未进行任何农业、工业生产。场地周边陆续建成了多个产业园区及配套住宅,现均在使用中。

1.3用地未来规划

该地块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

污染识别结论

1、根据对调查地块用地历史沿革分析。整个地块在历史上进行过农业生产,有可能使用过农药、化肥,地块作为农田使用期间属于污灌区。重点关注污染物: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类等。

2、场内原有企业新岛食品发展有限公司,若原料(食用油、添加剂)发生泄漏可能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

3、场内原有坑塘,有可能存储过来自排污河先锋河河水。可能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

4、项目地块西侧工业园区内有多个工业企业分布,同时分布有大量生鲜、餐饮、服装、日用品销售商户。本项目对场地周边1km范围内影响较大的9家企业进行了重点分析,确定了主要关注污染物。重点关注污染物:重金属、石油烃。

5、项目地块紧邻梨双路与鄱阳南路,车辆尾气中的多环芳烃沉降以及车辆油品滴落可能对本地块造成影响。重点关注污染物:多环芳烃、石油烃。

基于已获得的信息,通过第一阶段污染识别阶段调查,初步判定双港镇工业园区B3地块可能存在环境污染,污染来源可能为历史上农业生产活动、地块内食品厂以及坑塘、周边企业生产排放、周边道路车辆尾气排放等途径引入的污染。综合考虑地块历史以及周边企业生产工艺,确定地块关注污染物包括:重金属、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等指标。

综上所述,地块存在被污染的可能性,应进行进一步的取样检测验证工作,以确定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所以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现场采样调查

3.1采样点位布设

第二阶段环境调查工作主要进行污染确认,在环境污染识别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土壤及地下水样品的现场采集和样品的实验室分析测试,分析和确认污染识别阶段环境调查所识别的污染是否存在,进而确定污染物的种类、污染分布和污染程度。

本次初步调查工作采样布点方法采用系统布点法及专业判断布点法相结合的方法。项目场地2011年停止耕种后一直空置,调查中也未发现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倾倒痕迹,除东北角新岛食品外其余区域污染分布较为均匀。初步调查阶段将使用分区布点法,在耕种区较为均匀的将采样点布设于场地内,用于分析判断耕种区土壤、地下水的污染状况,网格间距(80m×80m);场地的东北角——新岛食品原址附近以及历史坑塘内,使用判断布点法进行调查。 本次初步调查工作,共布设土壤采样点15个,其中包含土壤样品采集兼地下水样品采集共用点位5个。

3.2样品检测指标与分析

根据本次污染识别结论,并结合全面性原则,确定土壤样品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45项基本项目、有机农药14项以及石油烃,主要包括重金属(共7项)、pH、挥发性有机物VOCs(共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共11项)、石油烃(C10-C40)以及有机农药(14项)。

地下水样品检测因子包括:45项基本项、水质常规项、石油烃以及有机农药类。

3.3调查结论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限值进行筛选,《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中没有检测项目标准限值将参考《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限值。具体结果与结论如下:

一、土壤

本次初步调查工作共送检65件土壤样品(不包括现场平行样品),对有检出的污染物进行了筛选,经过筛选得出以下结论:

1、土壤pH值检测结果范围为7.829.02,土壤呈碱化、轻度碱化;

2、土壤中重金属除六价铬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外,砷、汞、镍、铜、镉、铅均有检出,各项重金属检出浓度值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筛选要求;

3、送检全部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有机农药类检测结果均低于方法检出限,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但检出值偏低。各项指标检出浓度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筛选要求;

二、地下水

本次初步调查工作共送检5件地下水样品(不包括现场平行样品),对有检出的污染物浓度值进行了筛选,经过筛选得出以下结论:

1、地下水水质常规项中pH值检测结果范围为7.007.86

2、送检的地下水样品中,重金属除六价铬、铅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镉、砷、汞、镍、铜均有检出,各项重金属检出浓度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

送检的地下水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有机农药类以及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均低于方法检出限,各项指标检出浓度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工业园区B3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各类关注的污染物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可以忽略,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符合未来规划用地(居住用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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