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沁河北道南(南仓村集体土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020-10-09| 发布者: 政工部| 查看: 4382| 评论: 0

摘要: 天津市北辰区沁河北道南(南仓村集体土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河北华勘资环勘测有限公司1概况1.1 项目概况地块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铁东北路,具体规划四至范围:东至潞江路,西至铁东北路 ...
天津市北辰区沁河北道南(南仓村集体土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主要内容)

——河北华勘资环勘测有限公司
1概况
1.1 项目概况
地块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铁东北路,具体规划四至范围:东至潞江路,西至铁东北路,南至沁河中道,北至沁河北道。规划总用地面积105.09亩。该地块未来规划为第一类用地中居住用地(R)。
2019年11月完成地块初步调查工作,2020年6月根据初步调查结论开展地块详细调查工作,2020年8月24日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

1.2 地块现状及历史

1地块现状

(1)地块北部建筑物已拆除,地面相对平整,南部部分厂房未拆,已空置,现只有地中海洗浴有人员居住(看守厂房)。

(2)地块的东部、北部毗连天津市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地块,该地块已确定为污染地块(正在开展修复工作),地块南与天津自强化工厂(污染地块)相接。

(3)地块西侧毗邻铁东北路,两者由绿化带相隔,绿化带内埋地下光缆、高压电缆。

(4)地块内部主要由4个企业组成分别为天津市北辰区科维津宏环保技术公司、希日博司塔金属有限公司(韩国合资企业)、天津福升化肥有限公司、以及天津市天辰织物厂。

(5)地块内受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地块的影响农药味刺鼻(恶臭污染)。

2地块历史状况

(1)地块内由4个企业地块组成分别为:地块北侧的天津希日博司塔金属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之前一直为金属制品代加工厂,公司成立以后主营吸尘器及其塑管的制作、汽车部件等。2012年前后停产,现厂房已全部拆除。地块基本平整;地块中部的天津科维津宏环保有限公司成立于上世纪80年代,前身为中海油津宏化工研究所,后期成立科维津宏环保有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现厂房已全部拆除地面基本平整;地块中部的天津福升肥料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公司主营复混肥料、塑料编织袋制造、肥料制造等业务,2010年停产现有厂房已废弃停用,2012左右北部厂房曾租赁给一私人家具厂,2年后停产,主要经营橱柜的加工;地块东南的天津天辰织物厂成立于2000年初,主营制造业纺织业棉、化纤纺织及精加工棉、纯棉白布,2010年前后停产搬迁,厂房空置;地块西侧为城市绿化带、绿化带内埋有光缆及高压电网等。

(2)地块周边1000米范围内历史用地情况较明确主要为地块北部、东部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南部的天津自强化工厂,其他地块距本次调查区较远如西侧的中国农机华北集团,荣发水电设备有限公司,南侧的天津天利航机电有限公司,北侧的天津桑格尔进出口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影响不大。

(3)调查范围内部与周边,除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地块与天津自强化工厂地块已经确定为污染地块之外,无其他突发性环境事件。

3相邻地块使用现状

本次调查范围内地块周边历史上一直为工业企业为主,距本次调查地块较远如西侧的中国农机华北集团,荣发水电设备有限公司(已拆除),南侧的天津天利航机电有限公司(已拆除),北侧的天津桑格尔进出口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影响不大。

对项目地块影响较大的两个地块分别是:地块北部、东部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南部的天津自强化工厂,两个地块与本项目地块相接,现就两个地块情况介绍如下:

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原为天津农药厂,始建于1956年,是我国第一家开发和生产有机磷农药的企业。1992年企业改制为“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企业停止有机磷农药原油生产,进行农药产品的混配、分装生产。截止到2010年, 企业停止了全部产品混配、分装工作,整体处于停产状态。南厂区原为为天津制胶厂,1989年被农药厂兼并,产权归农药厂后,本准备在该区域建氯碱车间进行电解氯碱生产,但是在该车间土木施工还未完成时农药厂就已经全厂停产。

长期以来,企业在其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泄露和排放,可能造成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污染,并可能在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危害相关人群的身体健康。

天津自强化工厂1958 年天津自强化工厂开始运营,占地面积为45亩,自强原产品为氢氟酸、萘酸铜、氟利昂;1982 年天津自强化工厂新增减水剂生产;1997年12月自强化工厂破产工厂停产;2005 年由于建设快速路,占自强化工厂地块面积为 12 亩,自强化工厂地块剩余面积为33亩;2001年-2015 年原自强化工厂地块对外租赁给其他公司,分别是天津市利德甘油有限公司、怡麟(天津)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天津市隆琛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市津北天起热处理厂、天津市开华实业总公司石油制品分公司、天津市北辰区菲克斯特机电设备维修中心。

4地块历史使用情况

地块隶属于北辰区天穆镇工业园,自上世纪50年代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自强化工厂成立,成立伊始周边均为荒地、水洼等,直至80年代整体规划为工业园区,为抢占工业用地各工业企业在此建厂。地块位于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自强化工厂两地块的中间位置。

本次调查地项目地块内部分别北侧为希日博司塔金属有限公司、中部为天津科维津宏环保技术公司、东南侧为天津天辰织物厂、中南部为天津福升化肥有限公司,与自强化工厂地块相接,后期办公楼作为地中海洗浴中心使用。

2. 污染识别结论

(1)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本次调查地块内部分别北侧为希日博司塔金属有限公司,中部为天津科维津宏环保技术公司、东南侧为天津天辰织物厂、中南部为天津福升化肥有限公司,后期办公楼作为地中海洗浴中心使用。

项目地块周边主要为地块北部、东部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南部的天津自强化工厂,其他地块较远如中国农机华北集团,荣发水电设备有限公司,天津天利航机电有限公司,天津桑格尔进出口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影响不大。

希日博司塔金属有限公司主要污染物:项目在搅拌、粉碎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注塑成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重金属、VOCs,修边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检验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和废次品。

天津科维津宏环保技术公司主要污染物:工业水在处理、排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中含有重金属、VOCs、SVOCs,以及机械在使用维修过程中使用油品产生的石油烃类。

天津天辰织物厂主要污染物:生产过程中带入镉、铬、汞及砷等重金属,以及在染布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中含有浆料、助剂、油剂、酸碱、纤维杂质、砂类物质、无机盐等对地内土壤及地下水重金属、有机物污染。

天津福升化肥有限公司主要污染物:废原料和废气。废原料主要包括氯化铵、尿素、磷肥、钾肥以及筛分时产生废肥料;废气主要是投料混合、粉碎和造粒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关注的污染物为硫化氢、氨气、TSP、氯化铵、磷酸铵、硫酸铵、氨氮等。主要污染物:苯系物、多环芳烃、VOCS、SVOCS以及机械在使用维修过程中使用油品产生的石油烃类。后期家具厂主要污染物:固体颗粒、有害气体(甲醛等)及制作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喷漆产生的,而其中对人体有害的主要成分是苯系物、多环芳烃、VOCs、SVOCs等。

(2)地块周边1000米范围内历史用地情况较明确,主要为工业企业,尤其以地块北部、东部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南部的天津自强化工厂对调查区影响最大,其中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检出的超标污染物:4 种重金属,分别为镍、锌、铅和砷;9 种 VOCs,分别为苯、二甲苯、氯仿、乙苯、甲苯、1,2,4-三甲基苯、1,3,5-三甲基苯、1,2,4-三氯苯和氯苯;10 种 SVOCs,分别为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2-甲基萘、1,4-二氯苯和六氯苯;5 种农药分别为甲拌磷、乙硫磷、对硫磷、特丁硫磷和氯氰菊酯;天津自强化工厂检出的超标污染物:重金属(砷、铅、锑、镍),VOCs(氯苯和氯仿), 1,4-二氯苯。SVOCs萘、菲、蒽、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硝基苯、4-氯苯胺、灭蚁灵、狄氏剂等。

这些污染物通过大气沉降、分解、下渗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综合研究分析认为:地块内、外均存在潜在污染源,尤其是周边污染地块对本调查区影响较大,建议通过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等手段开展第二阶段地块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分析判断该地块污染状况的范围、强度及分布情况。

3 场地初步调查

3.1 初步采样及分析

初步调查工作,共布设31个采样点,其中土壤采样工程点23个,水土共用采样工程点8(含6个丛式井)2个,地表水1个

3.2 实验室检测

根据本次污染识别结论,并结合全面性原则,确定土壤样品检测因子包括:重金属(共12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共6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共63项)、有机氯农药、有机磷农药、菊酯类农药、阿特拉津、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类C10-C40。具体检测污染物项目地下水样检测因子包括:重金属(共9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共5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共63项)、有机氯农药、有机磷农药、氟化物、氰化物、阿特拉津、菊酯类杀虫剂、石油烃C10-C40

初步调查共采取147个土壤样品20件地下水样品,1件地表水,2件堆土样品。

4 初步调查结果分析

(1)土壤

重金属:送检的147件土壤样品中,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钴、钒、锌、铍、锑)均有检出,六价铬未检出,其中砷、钴存在超标现象,砷的超标点位S7-3.0、S15-3.0共2件样品;超标率(是指超标点/检测点数的比率)为1.36%;超标倍数(是指检测数值-筛选值/筛选值)分别为0.11、0.17。钴的超标点位S20-2.5共1件样品;超标率(是指超标点/检测点数的比率)为2.85 %;超标倍数(是指检测数值-筛选值/筛选值)为0.04。

VOCs有检出分别为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苯乙烯、邻-二甲苯、异丙苯、正丙苯、1,3,5-三甲基苯、叔丁基苯、1,2,4-三甲基苯、氯乙烷、溴甲烷、二氯甲烷、顺式-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苯、2-氯甲苯、4-氯甲苯、1,4-二氯苯、1,2-二氯苯、氯仿;其中2-氯甲苯、4-氯甲苯超出规定筛选值,检出点位主要为W1、W2、W3、W7、S1、S2、S3、S4、S9、S12、S14、S15。超标点集中在W2点,其中2-氯甲苯超标样品为W2-1-8.0、W2-1-11.0共2件样品;超标率(是指超标点/检测点数的比率)为1.36 %;超标倍数(是指检测数值-筛选值/筛选值)为4.754-氯甲苯超标样品为W2-1-8.0、W2-1-11.0共2件样品;超标率(是指超标点/检测点数的比率)为1.36 %;超标倍数(是指检测数值-筛选值/筛选值)为4.75。

SVOCs检出的为2-甲基萘、苊烯、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萘16种,其中超标污染物有二苯并[a,h]蒽、苯并[a]芘2种,其中苯并[a]芘超出点为S17-0.2;超标率(是指超标点/检测点数的比率)为0.68%;超标倍数(是指检测数值-筛选值/筛选值)分别为15.9。二苯并[a,h]蒽超出点为S17-0.2;超标率(是指超标点/检测点数的比率)为0.61%;超标倍数(是指检测数值-筛选值/筛选值)分别为3.29。超标点位均集中在S17单点。

有机农药检出分别为治螟磷、甲拌磷、联苯菊酯、氯氰菊酯,其中甲拌磷在W2点检出值超出《美国 EPA 区域筛选值》(2019)居住用地筛选值;超标率(是指超标点/检测点数的比率)为1.61 %;超标倍数(是指检测数值-筛选值/筛选值)为1.4。

氰化物未检出,氟化物均有检出,其中氟化物2个点超出相应筛选值,超标率(是指超标点/检测点数的比率)为5.71%;超标倍数(是指检测数值-筛选值/筛选值)分别为0.019、0.49

石油烃检出样品5件。检出率1.6%,主要集中在S17、W2两个点,其中S17-0.2点位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超标率(是指超标点/检测点数的比率)为0.68%超标倍数(是指检测数值-筛选值/筛选值)为0.61。

(2)堆土

2件堆土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有检出共6种(砷、镉、铜、铅、汞、镍),其他未检出,但检出值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VOCs、SVOCs石油均未检出。pH均值8.45。

(3)地下水

重金属:送检的20件地下水样品中,其中有8种重金属有检出(镍、铜、砷、镉、汞、钴、锌、六价铬),铅未检出,只有砷元素1项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水质标准限值。

有机物:根据地下水检测报告可知,送检的20件地下水样品中,有机物检出20种,包括甲苯、乙苯、邻,间,对-二甲苯、苯乙烯、异丙苯、1,3,5-三甲基苯、叔丁基苯、1,2,4-三甲基苯、仲丁基苯、顺式-1,2-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苯、2-氯甲苯、4-氯甲苯、1,4-二氯苯、1,2-二氯苯、4-甲基苯酚;其中甲苯、乙苯、邻,间,对-二甲苯、2-氯甲苯、4-氯甲苯6种检测因子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限值、《美国 EPA 区域筛选值》(2019)“Tapwater”筛选值。

有机农药类:本次送检的20件样品中,2种有机农药类有检出分别为甲拌磷、联苯菊酯,其中甲拌磷在W2点位存在超标现象,超标率(是指超标点/检测点数的比率)为25%;超标倍数(是指检测数值-筛选值/筛选值)2.1-88.67。

氰化物、氟化物:送检的6件水样中,氰化物未检出、氟化物全部有检测出,检出率100%。检出及超标样品均集中在W7、W8两个点,其中氟化物两个均有检出,且有一点超标,超标率(是指超标点/检测点数的比率)为16.6%;超标倍数(是指检测数值-筛选值/筛选值)0.17。

石油烃(C10-C40):送检的20件地下水样中,有3件样品检出并超标,检出率15%。且集中在W2点,其检出值均高于2020年4月颁布的《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标准限值0.6mg/L。超标率(是指超标点/检测点数的比率)分别为15%;超标倍数(是指检测数值-筛选值/筛选值)4.58-20.6。。

(4)地表水

送检的1件地表水样品常规项及重金属有检出,但检出值远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标准,其他未检出,地表水pH 值7.86呈偏碱性。

综上所述:天津市北辰区沁河北道南(南仓村集体土地)地块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需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5 详细调查结果分析

根据初步调查结论可知地块内分析识别的污染物大多低于相应筛选值,只有重金属砷元素及个别点位的多环芳烃存在超标现象,超标污染物主要集中在地块南北两端,即与两污染地块相接部位,污染物均来自两地块。

地块北侧:与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地块相接,根据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土壤主要污染物为砷、钴、2-氯甲苯、4-氯甲苯,甲拌磷;地下水主要污染物为砷,部分苯系物,2-氯甲苯、4-氯甲苯,甲拌磷,石油烃(C10-C40)。土壤与地下水形成对应。

地块南侧:与自强化工厂 地块相接,根据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土壤主要污染物为氟化物;地下水主要污染物为氟化物。土壤与地下水形成对应。

详细调查共送检 145件土壤样品,含14件现场平行样品;共采集并送检26件地下水样品,含4件现场平行样品。

土壤调查结论

本次详查工作整体土壤样品不存在超出相应筛选值现象,具体结果如下:

1、重金属:送检的86件土壤样品中,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钴、钒、铍、锑)均有检出,但不存在超标现象,本次针对初步查调时期的砷、钴的超标点进行异常排查。结果表明均为单点异常,可进行排除。

2、地块的56件土壤样品中有机物有检出分别为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苯乙烯、邻-二甲苯、异丙苯、正丙苯、1,3,5-三甲基苯、1,2,4-三甲基苯、氯苯、2-氯甲苯、4-氯甲苯、1,4-二氯苯、1,2-二氯苯,但不存在超出规定筛选值现象,检出点位集中在XW2点。

3、本地块送检的56件土壤样品中,分析检测因子分别为:甲拌磷、联苯菊酯、氯氰菊酯,其中只有甲拌磷有检出,但没有超出相应标准筛选值,检出点位为XW9,

XW9点位农药股份公司地块相接,甲拌磷是其地块的特征污染因子,故本区的甲拌磷检出均来自农药股份公司地块。

4、本次送检的35件土壤样品中,氟化物均有检出,但并未超出《美国EPA 区域筛选值》中居住用地的筛选值,本次氟化物的检测主要针对地块南部,超标点为均位于地块南侧与自强化工厂相接。

5、本次送检的52件土壤样品中,其中石油烃(C10-C40)检出样品3件。检出点位主要集中在地块北部,XW1、XW2、XW4点3个点。

地下水调查结论:

1、重金属:送检的22件地下水样品中,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铅、汞、镍、铜、锌、钴)除六价铬其余均有检出,且砷元素1项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水质标准限值。表明该地块内地下水环境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超标率(是指超标点/检测点数的比率)为4.5 %;超标倍数(是指检测数值-筛选值/筛选值)分别为 0.37。超标样品为XW1-1属潜水层上部。

2、有机物:根据地下水检测报告可知,送检的18件地下水样品中,有机物检出10种,包括苯、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苯乙烯、邻-二甲苯、异丙苯、氯乙烷、氯苯、2-氯甲苯、4-氯甲苯,不存在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限值、《美国 EPA 区域筛选值》(2019)“Tapwater”筛选值的现象。

3、有机农药类:本次送检的18件样品中,检测因子出分别为甲拌磷、联苯菊酯,氯氰菊酯,其中只有甲拌磷在有检出且存在超标现象,分布于潜水层上部、中部及下部,超标率(是指超标点/检测点数的比率)为16.6 %;超标倍数(是指检测数值-筛选值/筛选值)分别为 18.86、18.16、2.36。

超标样品均集中在XW2点,各层位水中均有分布,特别是XW2潜水层下层水值最高,与土壤中甲拌磷超标的深度基本相同。

4、氟化物:送检的17件水样中,氟化物全部有检测出,检出率100%。不存在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限值的现象。

5、石油烃(C10-C40):送检的17件样品中3件样品超出相应筛选值,且集中在XW2点,其检出值均高于2020年4月颁布的《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中石油烃的筛选值0.6mg/L。超标率(是指超标点/检测点数的比率)为17.6 %;超标倍数(是指检测数值-筛选值/筛选值)分别为 0.2、0.38、0.33。XW2点与W2点相距较近,两点位分布于地块北部与农药厂地块相接。

6、水质常规项:根据检测报告可知,送检的26件地下水样品中(含4件平行样),水质常规项检出13项依次为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挥发酚、CODMn 、氨氮、亚硝酸盐氮、钾、钠、钙、镁、硫酸根、氯化物、重碳酸根,其中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IV类水质标准限值的为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挥发酚、CODMn 、氨氮,钠、硫酸根、氯化物8项。本次送检的地下水样品pH值在7.13~8.13之间变化,平均值7.75,地块地下水整体呈偏碱性。

6 调查结论分析

地下水中超标污染物垂向分布规律

地块的42件地下水样品中超标污染物分别为砷、苯、甲苯、乙苯、邻,间,对-二甲苯、2-氯甲苯、4-氯甲苯、甲拌磷、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对其污染物垂直分布情况进行总结。

根据数据可知,重金属砷主要分布于潜水层上部;苯、甲苯、乙苯、邻,间,对-二甲苯、2-氯甲苯、4-氯甲苯、甲拌磷、石油烃(C10-C40)分布于潜水层中下部,尤其是甲拌磷,石油烃(C10-C40)个层位均有分布;氟化物分布于潜水层上部,这与土壤中氟化物超标深度一致。

土壤与地下水超标污染物关联性分析

通过本次调查工作对土壤中污染物进行统计得知为2-氯甲苯、4-氯甲苯、氟化物、二苯并[a,h]蒽、苯并[a]芘、甲拌磷、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污染物为砷、苯、甲苯、乙苯、邻,间,对-二甲苯、2-氯甲苯、4-氯甲苯、甲拌磷、石油烃(C10-C40),对其两者分布的关联性进行分析对比如下:

据数据可知:砷在地块内土壤中分布零散,而地下水中砷主要分布在地块北侧于与农业股份公司地块连接处,该地从前为东西走向的露天排水沟,后期为外排管道,推测污染物与地下管道渗漏有关。故土壤中砷与地下水中砷无关联。

2-氯甲苯、4-氯甲苯、氟化物、甲拌磷超标污染物在土壤中与地下水中关联较好, 2-氯甲苯、4-氯甲苯、甲拌磷均集中在W2点,各层位水中均有分布,特别是潜水层下部数值最高,与土壤中甲拌磷超标的深度一致。氟化物在土壤中与地下水中关联较好分布于浅层及潜水层上部。

7 结论及建议

7.1 调查结论

1、地块污染识别结论

(1)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本次调查地块内部分别北侧为希日博司塔金属有限公司,中部为天津科维津宏环保技术公司、东南侧为天津天辰织物厂、南部为天津福升化肥有限公司,与自强化工厂地块相接,后期办公楼曾作为地中海洗浴中心使用。

项目地块周边主要为地块北部、东部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南部的天津自强化工厂,其他地块较远如中国农机华北集团,荣发水电设备有限公司,天津天利航机电有限公司,天津桑格尔进出口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影响不大。

希日博司塔金属有限公司主要污染物:项目在搅拌、粉碎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注塑成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重金属、VOCs,修边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检验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和废次品。

天津科维津宏环保技术公司主要污染物:工业水在处理、排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中含有重金属、VOCs、SVOCs,以及机械在使用维修过程中使用油品产生的石油烃类。

天津天辰织物厂主要污染物:生产过程中带入镉、铬、汞及砷等重金属,以及在染布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中含有浆料、助剂、油剂、酸碱、纤维杂质、砂类物质、无机盐等对地内土壤及地下水重金属、有机物污染。

天津福升肥料有限公司:废原料和废气。废原料主要包括氯化铵、尿素、磷肥、钾肥以及筛分时产生废肥料;废气主要是投料混合、粉碎和造粒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关注的污染物为硫化氢、氨气等。主要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及以及机械在使用维修过程中使用油品产生的石油烃。后期家具厂主要污染物:固体颗粒、有害气体(甲醛等)及制作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喷漆产生的,而其中对人体有害的主要成分是苯系物、多环芳烃、VOCs等。

(2)地块周边1000米范围内历史用地情况较明确,主要为工业企业,尤其以地块北部、东部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南部的天津自强化工厂对调查区影响最大,其中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检出的超标污染物:4 种重金属,分别为镍、锌、铅和砷;9 种 VOCs,分别为苯、二甲苯、氯仿、乙苯、甲苯、1,2,4-三甲基苯、1,3,5-三甲基苯、1,2,4-三氯苯和氯苯;10 种 SVOCs,分别为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36c,d]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2-甲基萘、1,4-二氯苯和六氯苯;5 种农药分别为甲拌磷、乙硫磷、对硫磷、特丁硫磷和氯氰菊酯;天津自强化工厂检出的超标污染物:重金属(砷、铅、锑、镍),VOCs(氯苯和氯仿),1,4-二氯苯。SVOCs萘、菲、蒽、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硝基苯、4-氯苯胺、灭蚁灵、狄氏剂等。

这些污染物通过大气沉降、分解、下渗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综合研究分析认为:地块内、外均存在潜在污染源,建议通过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等手段开展第二阶段地块调查工作,分析判断该地块污染状况的范围、强度及分布情况。

2、地块调查结论

本次地块污染状况调查采用专业判断法的方式进行采样点位布设,初步调查阶段施工31个工程点其中土壤点23个,地下水监测井8个(6个丛式井),地表土2个,地表水1个。详细调查阶段施工32个工程点其中土壤点22个,地下水监测井10个(7个丛式井3个单管井),并对场地内土层进行分层、编录及图件绘制等工作。经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分析,具体结果如下:

(1)土壤调查结论

经过筛选,送检的278件土壤样品中,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钴、钒、锌、铍、锑)均有检出,六价铬未检出,其中砷、钴存在超标现象;砷的超标点位S7-3.0、S15-3.0共2件样品;超标率(是指超标点/检测点数的比率)为1.36 %;超标倍数(是指检测数值-筛选值/筛选值)分别为0.11、0.17。钴的超标点位 S20-2.5共1件样品;超标率(是指超标点/检测点数的比率)为2.85 %;超标倍数(是指检测数值-筛选值/筛选值)为0.04。

详细调查阶段针对在地块内呈分散状分布,针对初步查调时期的砷、钴的超标点进行异常排查。结果表明均为单点异常,可进行排除不做进一步的评价。

地块的205件土壤样品中VOCs有检出分别为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苯乙烯、邻-二甲苯、异丙苯、正丙苯、1,3,5-三甲基苯、叔丁基苯、1,2,4-三甲基苯、氯乙烷、溴甲烷、二氯甲烷、顺式-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苯、2-氯甲苯、4-氯甲苯、1,4-二氯苯、1,2-二氯苯、氯仿;其中2-氯甲苯、4-氯甲苯超出规定筛选值,检出点位主要为W1、W2、W3、W7、S1、S2、S3、S4、S9、S12、S14、S15。超标点集中在W2点,其中2-氯甲苯超标样品为W2-1-8.0、W2-1-11.0共2件样品;超标率(是指超标点/检测点数的比率)为1.36 %;超标倍数(是指检测数值-筛选值/筛选值)为4.54、0.85,4-氯甲苯超标样品为W2-1-8.0、W2-1-11.0共2件样品;超标率(是指超标点/检测点数的比率)为1.36,超标倍数(是指检测数值-筛选值/筛选值)为4.75、0.88,烯、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萘16种,其中超标污染物有二苯并[a,h]蒽、苯并[a]芘2种,苯并[a]芘超出点为S17-0.2;超标率(是指超标点/检测点数的比率)为0.68%;超标倍数(是指检测数值-筛选值/筛选值)分别为15.9。二苯并[a,h]蒽超出点为S17-0.2;超标率(是指超标点/检测点数的比率)为0.68%;超标倍数(是指检测数值-筛选值/筛选值)分别为3.29。

地块送检的102件土壤样品中,其中有4种有机农药检出分别为治螟磷、甲拌磷、联苯菊酯、氯氰菊酯,其中甲拌磷在W2点检出值超出《美国 EPA 区域筛选值》(2019)居住用地筛选值;超标率(是指超标点/检测点数的比率)为1.61 %;超标倍数(是指检测数值-筛选值/筛选值)为1.4。

送检的199件土壤样品中,其中石油烃检出样品8件。检出率4.0%,主要集中在S17点,其中S17-0.2点位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超标率(是指超标点/检测点数的比率)为0.68%;超标倍数(是指检测数值-筛选值/筛选值)为0.61。

需要指出本次送检的2件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有检出共6种(砷、镉、铜、铅、汞、镍),其他未检出,但检出值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均未检出。pH均值8.45。

(2)地下水调查结论

重金属:送检的42件地下水样品中,其中有8种重金属有检出(镍、铜、砷、镉、汞、钴、锌、六价铬),铅未检出,只有砷元素1项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水质标准限值。表明该地块内地下水环境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

有机物:根据地下水检测报告可知,送检的37件地下水样品中,有机物检出20种,包括苯、甲苯、乙苯、邻,间,对-二甲苯、苯乙烯、异丙苯、1,3,5-三甲基苯、叔丁基苯、1,2,4-三甲基苯、仲丁基苯、顺式-1,2-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苯、2-氯甲苯、4-氯甲苯、1,4-二氯苯、1,2-二氯苯、4-甲基苯酚;其中甲苯、乙苯、邻,间,对-二甲苯、2-氯甲苯、4-氯甲苯6种检测因子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限值、《美国 EPA 区域筛选值》(2019)“Tapwater”标准限值。

有机农药类:本次送检的41件样品中,2种有机农药类有检出分别为甲拌磷、联苯菊酯,其中甲拌磷在XW2、W2两个点位存在超标现象,超标率(是指超标点/检测点数的比率)为25%;超标倍数(是指检测数值-筛选值/筛选值)2.1-88.67。

氰化物、氟化物:送检的23件水样中,氰化物未检出、氟化物全部有检测出,检出率100%。检出及超标样品均集中在W7点,超标率(是指超标点/检测点数的比率)为16.6%;超标倍数(是指检测数值-筛选值/筛选值)0.17。

石油烃(C10-C40):送检的37件地下水样中,有6件样品检出并超标,且集中在XW2、W2两个点,其检出值均高于2020年4月颁布的《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石油烃0.6mg/L标准限值。超标率(是指超标点/检测点数的比率)分别为16.2%;超标倍数(是指检测数值-筛选值/筛选值)4.58-20.6。

送检的42件地下水样品中,水质常规项检出13项依次为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挥发酚、CODMn 、氨氮、亚硝酸盐氮、钾、钠、钙、镁、硫酸根、氯化物、重碳酸根,其中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IV类水质标准限值的为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挥发酚、CODMn 、氨氮,钠、硫酸根、氯化物8项。本次送检的地下水样品pH值在6.77~8.13之间变化,平均值7.50,地块地下水整体呈偏碱性。

(3)地表水调查结论

送检的1件地表水样品中常规项指标及重金属有检出,但检出值远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 类水质标准,其他未检出,pH 值7.86呈偏碱性。上述结果表明地表水不存在污染现象。

综上所述天津市北辰区沁河北道南(南仓村集体土地)地块土壤、地下水存在污染状况,需再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工作

7.2 建议

1、本项目是基于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对地块开展的环境调查、采样检测和风险筛选,并形成调查结论。在环境调查工作完成和地块开始开发利用期间,业主单位应做好管控措施,避免在此期间地块内产生新的污染。

2、地块内构筑物拆除时,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3、地块在开发利用前,应尽量减少地块内扰动,严格限制外来土或垃圾进入。若在开发前,有外来土或垃圾,或是外来污水进入地块,需对外来土或垃圾,或是污水进行环境调查和取样检测评估。控措施,避免在此期间地块内产生新的污染。

4、在地块开发过程中也应注意避免对地块造成污染,并应及时进行跟踪观测。比如在地块将来建设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有污染物存在需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管控并及时上报环保部门,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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