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回江道道路中心线以北道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步调查报告
(主要内容)
——河北华勘资环勘测有限公司
1、概况
1.1项目概况
对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回江道道路中心线以北道路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本次调查面积6109.1平方米。四至范围为西至嘉江道道路中心线,东至微山路道路中心线。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道路用地。
此次调查区范围及拐点坐标见图1-1及表1-1。
表1-1调查范围边界拐点坐标表(天津城市2000坐标系)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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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点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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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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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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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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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66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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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579.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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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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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6598.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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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796.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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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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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644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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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78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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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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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6464.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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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588.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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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场地调查的对象包括目标区域内的土壤、地下水。
土壤调查范围包括地块内的表层土壤和深层土壤,回填层作为表层土壤进行调查。
地下水调查范围主要为地块内的潜水含水层。
1.2地块土地使用历史
①本次调查范围内是始建于1957年的天津市第四人民造纸厂部分厂区,1992年厂区全面停产,车间闲置,2014年开始拆迁,厂区基本平整完毕,现为空地,地块内部多处堆有建筑垃圾,植被发育,多为小树林。
②调查范围内部与周边,无突发环境事件。地块周边1000m范围内敏感目标主要包括解放村、幸福家园、恒山里等。
1.3场地土地利用现状
自2014年开始拆迁,厂区基本平整完毕,现为空地。
1.4用地未来规划
该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及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
2、污染识别结论
(1)本项目调查地块历史上为荒地,天津市第四人民造纸厂成立于1957年,主要生产的产品有玻璃纸、拷贝纸和铜版纸。在企业内部共设有六个车间、1个污水处理回收中心、办公区、休息区、库房等,每个车间负责不同类型的纸张制造,各个车间独立工作,位于本项目调查地块内的主要是污水处理回收中心、设备科、职工幼儿园、休息室,1992年厂区全面停产,厂房闲置,2014年拆除后一直作为空地闲置至今。
(2) 本项目调查地块周边历史上主要为农田,随后地块周边陆续建成各类企业或敏感目标。场地周边历史上曾存在纸制品制造业、橡胶生产类企业、机械加工类企业、化工类企业、仓储营销类企业等21家企业。目前调查场地周边存在微山东里、新会道小学、陈塘科技商务区建设指挥部、天津市河西区长泰老人院以及微山西里住宅小区等敏感目标。
调查地块内重点关注污染源为天津市第四人民造纸厂,调查地块周边重点关注污染源为未进行场地环境调查企业、国际联合轮胎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宗土地、陈塘科技商务区F10、F18、X3(小学)地块。调查地块重点关注污染物包括重金属类、氯代烃类、苯系物、苯胺类、酚类、酯类、多环芳烃类、单环芳烃类、卤代烃类、石油烃、pH值及氨氮等水质常规项。
综上所述,为明确场地是否存在污染,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
3、现场采样及样品检测
3.1采样点位布设
第二阶段环境调查工作主要进行污染确认,在环境污染识别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土壤及地下水样品的现场采集和样品的实验室分析测试,分析和确认污染识别阶段环境调查所识别的污染是否存在,进而确定污染物的种类、污染分布和污染程度。
初步采样调查是在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基础上,对场地内不同位置、不同深度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分别采样,并对样品进行检测分析,调查本项目场地内是否存在污染物超过筛选值相应标准的情况。若存在污染物超筛选值情况,则进一步分析其种类和污染的程度。
为证实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结果,初步查明场地是否受到污染及受污染程度,本项目在场地内共布设7个工程地质钻孔(含3口地下水监测井)。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要求,参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自2018年1月1日实施),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对该场地进行土壤采样点布设。地下水采样点布设结合厂区地下水流向的同时覆盖整个厂区。钻孔取土并对地下水开展监测。
3.2样品检测指标与分析
初步调查依据全面性原则,本次检测项目在污染识别的潜在污染物基础上,所有样品均检测《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45项基本项(7项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六价铬)、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其他项目(2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pH值、石油烃等。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以及第一阶段场地调查结果,分析测试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为45项基本项,选测项多环芳烃类、酞酸脂类、苯酚类、pH值、耗氧量及氨氮等地下水常规项等。
3.3筛选结果及结论
根据土地所有权人天津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未来规划需求,本项目地块在风险评价筛选按其规划需求分为地块东段、地块西段进行风险筛选,本项目地块的未来规划不变,仍为第二类用地中的道路用地。
(1)地块东段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标准、《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中工业/商服用地标准、《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中居住标准以及以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标准》(《Screening For Environmental
Concerns At Sites With Contaminated Soil and Groundwater》)非饮用水标准,具体结果与结论如下:
1)土壤
经过筛选,地块东段送检的12件(含2件平行样)样品中,检出重金属与无机物(砷、镉、铜、铅、汞、镍),送检样品中部分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类、环酮类、苯胺类及石油烃(C10-C40)。检出的污染物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标准。
2)地下水
经过筛选,地下水检出的重金属与无机物(铜、镍、铅、砷、汞),送检样品中部分检出石油烃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限值及《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标准》(《Screening
For Environmental Concerns At Sites With Contaminated Soil and Groundwater》)非饮用水标准,有机物类均未检出。
(2)地块西段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中住宅用地标准、《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中居住标准以及以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具体结果与结论如下:
1)土壤
经过筛选,地块东段送检的20件(含4件平行样)样品中,检出重金属与无机物(砷、镉、铜、铅、汞、镍),送检样品中部分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类、苯胺类及石油烃(C10-C40)。检出的污染物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
2)地下水
经过筛选,地下水检出的重金属与无机物(铜、镍、铅、砷)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限值,有机物类、石油烃类均未检出。
4、调查评估结论
受土地所有权人天津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委托,河北华勘资环勘测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回江道道路中心线以北道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通过第一阶段(污染识别)和第二阶段(现场采样)调查,详细分析了地块所在区域的潜在污染物种类与来源,并在土壤、地下水的检测数据支持基础上,得出如下结论:
地块污染识别结论
1)本项目调查地块历史上为荒地,天津市第四人民造纸厂成立于1957年,主要生产的产品有玻璃纸、拷贝纸和铜版纸。在企业内部共设有六个车间、1个污水处理回收中心、办公区、休息区、库房等,每个车间负责不同类型的纸张制造,各个车间独立工作,位于本项目调查地块内的主要是污水处理回收中心、设备科、职工幼儿园、休息室,1992年厂区全面停产,厂房闲置,2014年拆除后一直作为空地闲置至今。
2)本项目调查地块周边历史上主要为农田,随后地块周边陆续建成各类企业或敏感目标。场地周边历史上曾存在纸制品制造业、橡胶生产类企业、机械加工类企业、化工类企业、仓储营销类企业等21家企业。目前调查场地周边存在微山东里、新会道小学、陈塘科技商务区建设指挥部、天津市河西区长泰老人院以及微山西里住宅小区等敏感目标。
3)调查地块内重点关注污染源为天津市第四人民造纸厂,调查地块周边重点关注污染源为未进行场地环境调查企业、国际联合轮胎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宗土地、陈塘科技商务区F10、F18、X3(小学)地块。调查地块重点关注污染物包括重金属类、氯代烃类、苯系物、苯胺类、酚类、酯类、多环芳烃类、单环芳烃类、卤代烃类、石油烃、pH值及氨氮等水质常规项。
综上分析认为:地块内外均存在潜在污染源,建议通过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等方式开展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查证地块内污染物浓度、分布、迁移、富集等情况。
(2)地块调查结论
本次地块环境调查采用采用专业判断法及系统布点法相结合进行土壤监测点位布设,共布设土壤监测点7个,其中地下水监测井3口单管单层监测井,经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分析,具体结果如下:
1)土壤调查结论
送检的32件(含6件平行样)土壤样品
pH值在8.19~8.99之间变化,场地土壤整体呈碱性。
送检的32件(含6件平行样)土壤样品中,地块东段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芘、芘等)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标准;地块西段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芘、芘等)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
送检的26件土壤样品中,有24件样品检测出石油烃类,检出率92%,地块东段检测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标准;地块东段检测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
2)地下水调查结论
地块东段地下水检出的重金属与无机物(铜、镍、铅、砷、汞)及石油烃类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限值及《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标准》(《Screening
For Environmental Concerns At Sites With Contaminated Soil and Groundwater》)非饮用水标准,有机物类均未检出;地块西段地下水检出的重金属与无机物(铜、镍、铅、砷)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限值,有机物类、石油烃类均未检出。
综上所述,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回江道道路中心线以北道路地块东段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限值。地块西段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限值。表明该地块(东段、西段)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状况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符合未来规划用地中的道路用地要求,同时也满足土地所有权人天津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未来规划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