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区丁字沽街胜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 初步调查项目

2019-09-29| 发布者: 政工部| 查看: 2055| 评论: 0

摘要: (主要内容) 1. 概况 1.1 项目概况 2019年8月,受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住宅建设配套中心委托,开展了红桥区丁字沽街胜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该地块未来规划 ...

(主要内容) 

    1. 概况

    1.1 项目概况

20198月,受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住宅建设配套中心委托,开展了红桥区丁字沽街胜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该地块未来规划为红桥区丁字沽街胜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该地块未来规划用地类型属于服务设施用地。

地块位于天津市红桥区,本次调查面积2151.6平方米。本次工作四至范围:东至天津市第三中学,南至十二段小区,西至荣冠小区,北至丁字沽零号路。(见下图)。



    1.2 地块及相邻地块现状及历史

1)地块现状及历史情况

本次调查范围内历史上从上世纪早期开始一直为居住用地,2018年原有平房已拆除,调查前地块局部区域已开挖基坑。地块内历史上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

2)相邻地块现状及历史情况

本次调查地块周边1000米范围内,主要以居住用地、企业、学校、公路为主,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

    2. 污染识别结论

1)通过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该地块历史上从上世纪早期开始一直为居住用地,2018年原有平房已拆除,调查前地块局部区域已开挖基坑,地块内历史上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原居民时期居民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的堆放、燃烧及填埋,车辆油品的跑冒滴漏及汽车尾气的排放等,产生的污染物通过大气沉降、分解、下渗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2)地块周边 1000 米范围内历史用地情况较明确,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主要为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商业用地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地块北邻丁字沽零号路,紧邻咸阳北路、丁字沽一号路、勤俭道等主干路,原居民时期居民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的堆放、燃烧及填埋,车辆油品的跑冒滴漏及汽车尾气的排放等,产生的污染物通过大气沉降、分解、下渗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综合分析认为:场地内存在潜在污染源,建议通过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等手段开展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查证污染物浓度、分布、迁移、富集等情况。

    3 场地初步调查

    3.1 初步采样及分析

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主要以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结论为依据,通过现场采样、测试分析等手段进行污染确认,在环境污染识别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土壤及地下水样品的现场采集和样品的实验室分析测试,分析和确认污染识别阶段环境调查所识别的污染是否存在,进而确定污染物的种类、污染分布和污染程度。

鉴于地块内部及周边潜在污染源分布和现场实际情况,依据本区内部不同构筑物的不同用途,采用系统布点法(30m×30m的工程网度)进行布点,尽量让点位都落到历史构筑物上。

在对已有资料分析与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在场地内原居住区域及道路布设取样点位,根据现场情况,采样点S2S3设计位置不宜施工,故对其位置做出适当调整。本次初步调查工作,共布设4个采样点,其中土壤采样工程点1个,水土共用采样工程点3个。

    3.2 实验室检测

根据本次污染识别结论,并结合全面性原则,确定土壤及地下水样品检测因子,包括:重金属和无机物(共7项)、挥发性有机物(共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共11项)、石油烃类(C10-C40)

检测因子

污染物项目

重金属(7项)

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

挥发性有机物

VOCs27

四氯化碳

1,2-二氯丙烷

氯仿

1,1,1,2-四氯乙烷

氯苯

氯甲烷

1,1,2,2-四氯乙烷

1,2-二氯苯

1,1-二氯乙烷

四氯乙烯

1,4-二氯苯

1,2-二氯乙烷

1,1,1-三氯乙烷

乙苯

1,1-二氯乙烯

1,1,2-三氯乙烷

苯乙烯

-1,2-二氯乙烯

三氯乙烯

甲苯

-1,2-二氯乙烯

1,2,3-三氯丙烷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二氯甲烷

氯乙烯

邻二甲苯

半挥发性有机物

SVOCs11项)

 

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石油烃类

(C10-C40)

1、土壤样品结果分析

本次送检的17件土壤样品中,重金属(铜、镍、铅、镉、汞、砷)有检出,六价铬未检出,检出样品件数17件,检出率100%。重金属(铜、镍、铅、镉、汞、砷)的检出值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

本次检测的土壤样品,场地内有机物均未检测出,局部样品中石油烃类TPHC10-C40)有检出,但检出值均低于相关标准的分线筛选值。本次送检的土壤样品pH值在8.418.98之间变化,场地地下水整体偏碱性。

2、地下水样品分析:

本次送检的4件地下水样品中,重金属(镍、铜、砷、铅、)有检出,镉、汞、六价铬未检出,检出率100%。重金属(铜、镍、铅、砷)的检出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本次送检的4件水样中,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本次送检的4件水样中,均检出石油烃检出率100%。符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标准《ScreeningFor Environmental Concerns at Sites with Contaminated Soil and Groundwater》非饮用水标准要求。本次送检的地下水样品pH值在7.127.28之间变化,场地地下水整体偏碱性。

    4. 风险筛选

    4.1 筛选标准

土壤样品筛选标准选择:由于本地块未来规划为服务设施用地,为满足该地块未来规划用途,土壤污染物筛选标准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标准。

鉴于该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使用,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类水标准以及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标准《ScreeningFor Environmental Concerns at Sites with Contaminated Soil and Groundwater》非饮用水标准的标准限值进行筛选对地下水样品检出项进行筛选。

    4.2 筛选结果及结论

土壤:经过筛选,送检的17件样品中,均检出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均未检出六价铬,石油烃类部分样品有检出。检出的污染物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

地下水:经过筛选,地下水检出的重金属(铜、镍、砷、铅)及石油烃类(C10-C40)的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标准》(《Screening For Environmental Concerns At Sites With Contaminated Soil and Groundwater》)标准要求。

    5 初步调查结果分析

    5.1 土壤样品结果分析

1)送检的17件样品中,镍、铜、砷、镉、铅和汞均有检出,六价铬未检出,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表明该场地内土壤环境不存在重金属污染。

2)送检的17件土壤样品中(含2件平行样),有4件样品检测出石油烃类C10C40,检出率23.5%,考虑是地块紧邻主干道,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油品的跑冒滴漏及汽车尾气的排放等,产生的污染物通过大气沉降、分解、下渗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对本地块土壤造成的,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表明该场地内土壤环境不存在石油烃类污染。

    5.2 地下水调查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送检4件地下水样品,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重金属和无机物及石油烃类的检出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标准》(《Screening For Environmental Concerns At Sites With Contaminated Soil and Groundwater》)标准。

    6 结论及建议

    6.1 初步调查结论

受红桥区丁字沽街胜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委托,天津天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红桥区丁字沽街胜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通过第一阶段(污染识别)和第二阶段(现场采样)调查,详细分析了地块所在区域的潜在污染物种类与来源,并在土壤、地下水的检测数据支持基础上,得出如下结论:

1)地块污染识别结论

通过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该地块历史上从上世纪早期开始一直为居住用地,2018年原有平房已拆除,地块内历史上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原居民时期居民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的堆放、燃烧及填埋,车辆油品的跑冒滴漏及汽车尾气的排放等,产生的污染物通过大气沉降、分解、下渗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和无机物、苯系物与多环芳烃、石油烃类。

综合分析认为:场地内存在潜在污染源,建议通过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等手段开展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查证污染物浓度、分布、迁移、富集等情况。

2)地块调查结论

本次地块环境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进行土壤监测点位布设,共布设土壤监测点4个,其中地下水监测井3口,经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分析,具体结果如下:

土壤调查结论

共送检17件土壤样品,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进行风险筛选,其中,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等重金属和无机物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类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

土壤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部无需进行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②地下水调查结论

地下水中重金属和无机物、有机物及石油烃类的检出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规定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标准》(《Screening For Environmental Concerns At Sites With Contaminated Soil and Groundwater》)标准。

 地下水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部无需对本次的检测因子进行地下水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综上所述,红桥区丁字沽街胜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土壤污染物含量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地下水污染物含量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标准》(《Screening For Environmental Concerns At Sites With Contaminated Soil and Groundwater》)标准。符合未来地块服务设施用地要求。

    6.2 建议

1)本项目地块未来规划用地类型为服务设施用地,地块按照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对污染物进行风险筛选,本报告结论只适用于现有用地规划条件。

2)本项目是基于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对地块开展的环境调查、采样监测和风险筛选,并形成调查结论。在环境调查工作完成和地块开始开发利用期间,甲方单位应做好后期管理措施,避免在此期间地块内产生新的污染。

3)在地块开发过程中也应注意避免对地块造成污染,并应及时进行跟踪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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